为方便学院广大教职工办理出国手续,现将三个月以下公派出国出境事务(如参加国际会议、访问等)办理程序做简单介绍。
(1)本人提交出国申请书一份,由系主任签字。
(2)从医学部国合处网站首页下载《出国申报表》一份,分别由院长和书记签字,加盖学院行政和党委公章。《出国申报表》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院人事邮箱(gwrs@bjmu.edu.cn)备案。 (3)从医学部国合处首页下载《个人简历》一份,按要求填写。
(4)邀请函中、英文版本复印件各一份(原件用来办理签证)。
(5)如出国费用由本人或他人科研经费提供,则需提供《经费预算审批表》复印件一份(如出国全部费用由对方支付,则无需此项)。《经费预算审批表》在计财处网页下载(计财处首页→服务指南→外汇服务指南→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人员经费预算审批表),下载后找计财处邓老师核算经费后,由学院领导签字、盖章,然后再分别找科研处处长和计财处处长签字。原件本人留存,留作报销时用。
(6)办理签证时需提供本人因公护照和邀请函原件及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。
(7)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,准备齐全后交院人事219室,由院人事出批件后送交国合处办理相关报批及签证等事宜。
注:1.去往不同国家所需准备材料有所不同,但上述基本材料一致。如需其他补充材料,院人事会及时通知本人。
2.办理因公护照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护照相2张。
3.有关出国出境事物管理规定详见医学部人事处首页→政策园地→人才开发办公室《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出境事务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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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〇年十月